山大华特卧龙学校
职称推荐晋升管理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校的职称晋升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评审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专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立足学校工作实际,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以工作实绩为取向,全面、准确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水平和能力,形成竞争择优的机制,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我校更好更快的发展。
二、组织领导
学校加强对教师职称推荐晋升工作的领导,成立职称推荐晋升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校级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代表、教师代表为成员。
三、基本程序
1、成立职称推荐晋升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用于推荐晋升的职数;
2、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上交职称晋升证件材料;
4、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及晋升条件;
5、组织证件审查和赋分;
6、公示赋分情况,并对所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及时核查落实;
7、确定晋升人员,填写上报资料。
四、职称晋升赋分与名额确定
(一)、职称晋升赋分项目和赋分细则
1、年限及业绩类
(1)年限:任职年限每年加1分,工作年限每年1分,二者可累加。
(2)绩效考核:每年A档计7分,B档计5分,C档计3分,D档不计分。按每年实际考核次数和相应等次按比例折合赋分。
(3)职务加分:班主任、教干,根据考核等次,每年一档计1分,二档计0.75分,三档计0.5分;包级组长、备课组长、学科主任,根据考核等次,每年一档计0.6分,二档计0.45分,三档计0.3分;班主任(干部、包级组长)只取一项最高分计分。备课组长(学科主任)只取一项最高分计分。二者可累加。
2、荣誉业务类
(1)党委政府单独表彰或者教育体育局和人社局等联合表彰的,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公司及县级2分、校级1分。只取两个最高分累加,同类或不同类都可累加,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降一个等次计分。
(2)课堂评比类;仅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选的讲课比赛、公开课、示范课、一师一优课、实验说课等,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分、4分、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分、3分、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5分、2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分、1.5分、1分;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分、0.5分、0.3分,可取两个类别的最高分累加,同类不累加。录像课、一师一优课、实验说课等降一档次计算。
(3)质量成果类(优秀教学成绩奖、教学质量奖、教学成果奖等);优秀教学成绩奖(教学质量奖)市级、县级分别计3分、2分,教学成果奖市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5分、2分,1.5分;县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5分、2分、1.5、1分,后位署名者是首位署名者计分的一半,同一年中如获质量成果类多个奖,每年只取一个最高分计分,自任现职以来不同年份可以累加三次。
(4)教学能手新秀类(教学能手、教学新秀等),教学能手市级、县级分别计4分、2分,新秀分别计2分、1分。
(5)竞赛辅导类(只限指导学生奥赛获得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并能参加保送、自主招生的,或辅导取得北大清华自主招生资格的,需研究确认)上述每项5分,可取不同的奖项累加,同年份多个同类奖项也可累加,但竞赛辅导类总分最高10分。
(6)其他业务类(包含基本功大赛、教学创新奖、教案评选、课件评选、结题课题、典型发言等类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校级奖项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1分。有不同奖次的奖项与课堂评比类奖次计分一致,典型发言等凡有多位参与者的,后位署名者是首位署名者计分的一半,教科研部门规划课题参与成员是负责人(主持人)计分的一半,学会课题比教科研部门规划课题相应降一档次,可取两个类别的最高分累加,同类不累加。
(7)论文、论著:省级及以上2分、市级1分,可取两篇(部)累加,后位署名者是首位署名者计分的一半,所有论文论著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或中国知网查询到,否则不计算论文分,习题集等教辅材料不得作为论文、论著及作品呈报。
3、推荐办法和细则:
(1)根据推荐数由高分到低分选定拟晋升人员,分数相同时,依次参考任职资格、工作时间、年龄,早者优先。
(2)绩效考核和职务加分方面,晋升高级按近五年、晋升中级按近四年计算,在本校工作时间不足的,绩效考核按实有成绩取平均值补足。
(3)荣誉、业务获奖、论文、论著类证件控制在任现职以来。
(4)经职称推荐晋升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为成绩特别优异者或在尖子生培养、班主任工作、招生工作等方面对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破格推荐晋升。
(5)根据教体局高初中分配名额比例,实行高中初中分开推荐晋升。正高级推荐参照上级制定的标准执行。
五、特殊情况说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度不得推荐晋升高一级职称:
1、有严重违章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2、考核成绩特差,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3、因工作不力给学校造成较大损失的(以当时处理通报为准)。
4、事假超过两个月或病假超过六个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服从意识、合作意识、大局意识较差的。
6、不符合上级文件精神的。
山大华特卧龙学校
2019年4月
卧龙学校职称晋升领导小组
组 长:高印文
副组长:刘善和
成 员:伏学青 邵长松 宋庆福 郭树军 黄建生 于伟强 高靖华 秦丕权 孟 伟 王 辉 田洪柱 徐国栋 黄宝贵 宋瑞金 王京亮 商良明 牛春岗 李克雷 尹继强 郑树勋 邱文卿